最近看報見一則消息稱,在一次徵文比賽中,有入圍者的作品裏,發覺呈獻的是抄襲別人的作品。我見這樣的行為,真令我「深感婉惜」。
創作文章的原意是提高個人的寫作技巧,開拓創作思維。現在資訊發達,每個人都很方便在互聯網或圖書館中找尋所需要的知識。但不少學生或投搞人,利用這個方便之門,就將別人的作品做藍本作修修補補,引申為自己的作品。
這反映了作者的自信心不足,以為別人的文章更有創意。
其實要令自己的作品上有創意。關鍵在於閱讀大量課外課本,增加自己的辭彙的多樣化,這樣,就不其然能將潛藏的創意發揮出來,發展成個人寫作風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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