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(5.16)的投票人士中,市民都行駛公民的權利和義務,支持投票。他們為爭取「民主」、「公投」和廢除「功能組別」為目標。
就以投票率(17.1%)的低票率,反映了不少選民未必同意公社兩黨,以「公投」手法去爭取選票。
我見公社黨人員,已盡力解釋「公投」的意義,在不同渠道去表達他們的意願。
但以「公投」的口號去爭取選民的支持,我就不敢苟同;而且亦花費了不少政府金錢。
我不是支持政府方案,亦不是建制派的支持者。只是不同意公社兩黨的行事方式。對於民主的渴求,落實真普選,廢除功能組別等事項。普遍的市民都是期望和支持的。
無論民主和政策路向會如何發展。政府應該和立法會議員,同心協力加以協調彼此的分歧。
目前應以最低工資、樓價高企、民生和醫療政策等項目。制訂具體性的方案,更能得到大眾的廣泛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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